结婚该选爱我的人还是我爱的人
坊间长久以来,在恋爱中始终存在一个命题,对于伴侣的追寻,到底要找我比较爱的人?还是要找比较爱我的人?
因为两人相爱,很难找到一个爱的质量完全对等的状况。
不少人说,要跟“比较爱我”的人在一起,因为可以享受多一点对方呵护,对方也乐意为自己需求服务,纵使后来失去对方也心痛的程度也比较轻。
这个说法对也不对。
对的是,在心理学研究中,确实有提到两人相爱的状况下,比较爱对方的那一方,权利会变得比较小,因为比较爱对方,容易产生牺牲、让步的状况或是常常讨好对方,但是研究并没有说明比较不爱对方的那一方,是否因此更感到快乐?
而我们总是素朴地推论,比较不爱的那一方应该比较易得到需求满足及被呵护,因此比较快乐。
这个推论结果在实务的经验中未必如此,我曾经咨询过一位中年妇女,她说当初她选择比较爱她的人结婚,现在蛮后悔的,因为对方后来在事业上遭受挫折而不振作,虽然对方口口声声以她做第一考察,但他表现并不好,她感觉不到对方真的重视她体贴她,虽然他们也都生了孩子,这些孩子有的劝“离”,有的则是代替了父亲的角色来劝“合”,她也努力想要“合”,但她的身体感觉似乎对先生非常抗拒,也让她觉得先生给她的感觉就像“鸡肋”一样,我问她什么是“鸡肋”,她说“食之无味,弃之可惜”。
我在心中问那这位案主的情感需求到哪里去了?是被压抑了?还是有其他出口?后来发现她有好几位“异性知己”,常常陪她聊天活动,而这样的举动也让她的先生懒得改善关系以及重新振作。
由以上的例子得知,人不是恒定不变的状态,当初让你觉得比较爱你的人,经过一段时间之后,心可能还在,但因为人总是活在时间中,经过时间的洗礼、人生际遇经验,人是会改变的,表现出来的“爱你”已不若当初样态。
而你自己当时可以接受对方和你在一起,但也是经过时间洗礼,在没有坚实情感基础上,你愈看对方愈烦闷,最终寻找其他人满足自己情感需求,如此勉强维持婚姻,却是一对怨偶。
现在的我认为,寻求伴侣,并不是去寻找我比较爱的人或比较爱我的人,这并不是关键因素,而比较是在双方互相有情意的基础上,找一个能相互扶持、关心、同甘共苦,可以和你共同经验人生事件的人,而且会考察彼此的观点,重视你的观感。
比如说,对方对你某些感受,不会嚷嚷立刻下判断评论:“这不难吗,还要我出面解决?
勇敢一点”,重点是两人之间的爱情可以维持与发展,所以在这过程中,要灌溉彼此,让彼此之间的情明,情感强度更深,比如相互体贴与表达爱意的诚心行为,也就是让爱持续发展和深化在你和伴占之间,至于实际上要如何评估对象?日后再为文说明。
如此两人彼此纠葛深化,当时间流逝,自然会发现最美好的伴侣就在你身边。
Copyright© 2022-2024 爱尚情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