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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前必须知道的5个法律常识

发布时间:2025-02-27

  01

  离婚方式:协议离婚VS诉讼离婚

  协议离婚:夫妻双方自愿离婚,并就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,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。优点是快捷、成本低,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。

  诉讼离婚:夫妻一方要求离婚,或双方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等事项无法达成一致,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优点是具有法律强制力,但程序相对复杂,耗时较长。

  02

  财产分割:不是所有的财产都能平分!

  夫妻共同财产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生产经营收益等,原则上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。

  个人财产:一方的婚前财产、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,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予分割。

  隐藏、转移财产:离婚时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另一方可以主张多分财产。

  03

  子女抚养: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

  抚养权归属:两周岁以下的子女,一般随母亲生活。两周岁以上的子女,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。

  抚养费支付: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,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、教育费、医疗费等费用,具体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。

  04

  债务承担: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

  夫妻共同债务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,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。

  个人债务:一方的婚前债务、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消费的债务等,属于个人债务,由个人承担。

  05

  证据收集:未雨绸缪,有备无患

  收集对方过错证据:如对方存在重婚、与他人同居、家庭暴力等行为,可收集相关证据,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。

  收集财产证据:如房产证、车辆行驶证、银行存款凭证等,以便在财产分割时维护自身权益。

  收集子女抚养证据:如子女的出生证明、疫苗接种记录、学习情况等,以便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提供有利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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